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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慶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7日-17日

來源:重慶人事考試網 2024-05-31 14:43:19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號)規定和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4〕21號)的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時間:6月7日9:00-6月17日17:00;

(二)網上繳費時間:6月7日9:00-6月18日17:00。

二、考試信息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日期

時間

科目

試題題型

9月7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客觀題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客觀題

9月8日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客觀題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主、客觀題

注:《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建筑、礦業、機電工程共10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二)考試設置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考試合格后獲得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三)考場設置

考試考場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場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報專業”三類。

(一)考全科條件

1.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二科條件

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 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增報專業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考增報專業。

(四)報考專業相關規定

為進一步明確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專業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專業對照表編制了新版專業對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2022年以前曾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且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的應試人員,仍可參照原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

原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對照表見附件1,新版專業對照表見附件2、3。

(五)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相關規定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不包括結業證書和肄業證書)。

(六)外籍及港澳臺地區人員報考規定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使用《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版)》。網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根據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規定,考生一旦正式報名考試,無論在考試前后,被發現有不實承諾情形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均會給予報名無效、成績無效或證書無效等處理,請務必誠信報名。請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規定、辦事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重慶市內)。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

(一)注冊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平臺用戶服務協議和用戶隱私政策,如實填寫注冊信息;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維護個人信息。

(二)完善個人信息

1. 上傳電子照片。報考人員登錄系統后,按照提示進行相關操作。首次登錄的報考人員,需要上傳電子照片。

報考人員必須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使用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后,方可通過照片審核。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慎重選用。

2. 完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進入“個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驟完善相關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學歷信息、學位信息、工作經歷、聯系方式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以便于接收考試相關資訊;如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在“個人中心”修改。

(1)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2)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可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或提交相應學歷證明材料,可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繼續完成報名。

考后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且報名期間未上傳驗證/認證報告的人員,資格復審時,按審核部門要求提交資料,接受人工核查。

因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在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范圍內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申請認證報告。

(三)填寫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等),已填寫的個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 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在線核查通過后方可繳費。

3. 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網上繳費

我市統一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后,可直接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作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收費標準:按照財稅〔2015〕68號、發改價格〔2015〕1217號、建計〔2016〕82號和渝發改收費〔2022〕156號文規定,《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科目按每人每科61元收取,《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需要繳款收據的考生,可在繳費完成3個工作日后登錄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電子票據查詢平臺查詢下載電子票據(票據開具日期為考生繳費日期),考試中心不再開具紙質票據。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相關規范欄目《關于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電子票據查詢流程的補充通知》。

(六)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9月2日-6日。

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身份信息不一致,務必在9月6日前(工作日),攜帶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查詢更正。

請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

(一)考試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計劃在2024年12月上旬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

(二)合格標準

自2022年度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類合格人員進行補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要求及時補交;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核查資格,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請考生務必保持注冊手機號碼通訊暢通,并留意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欄目通知公告。

八、監督監管

考試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考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證書發放和查詢

核查結果公示期滿后,考生可關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人事考試”欄目通知公告,查看紙質證書或紙質合格證明領取通知;考后資格核查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選擇郵寄或現場領取證書(證明)。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證明)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要求

(一)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形式。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試開始和結束時間以考點統一信號為準。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后,應根據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三)考生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規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答題卡,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須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誠信參考。對于違紀考生,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五年或長期等處理。涉嫌替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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