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夏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6月10日至24日
來源:寧夏人事考試中心 2024-06-05 13:45:54
各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號)要求,現就我區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考試時間、科目
注:《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10個專業為:建筑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專業。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四科)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二科報考條件。
符合上述有關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
(四)報考條件相關說明。
為進一步明確報考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學歷專業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專業對照表編制了新版專業對照表(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欄目查詢)。
四、報名事項
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采用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資格審核確認。
(一)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24日23:00。在報名時間內,報考人員可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系統不間斷接受報考人員預報名。報名系統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寧夏的報考人員報名。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用戶注冊。注冊信息務必準確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學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刪除,只能增加,僅限填5條)。照片采用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報考人員上傳照片時,可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審核工具審核通過后再上傳,以確保格式正確。照片必須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傳。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結束前24小時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等待在線核驗,注冊完成并核驗通過后方可繼續報名,報考人員務必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2.選擇考試。報考人員根據需要選擇考試名稱和參加考試的省市考區。
3.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逐項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填報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科目信息、電子郵箱、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
報考人員點擊報名系統頁面的左側菜單“修改報考信息”進入取消報名界面,點擊“確定”按鈕即可取消核查狀態和確認狀態,進行報名信息修改操作。繳費后不允許修改考生報名信息。
4.考生承諾。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名通知內容及相關要求,本人須簽訂(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簽訂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規定、報考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考指南第六條核查與監管條款中關于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的具體說明。
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報考人員需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或提交相應學歷證明材料,可向地市考試機構說明情況先行報名,事后補充相應材料接受審核。
5.現場核查。以下人員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2024年6月10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各地級市考試機構進行現場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或撤回承諾申請的;
(3)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4)部分科目免試人員。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1)學歷證明;
(2)學位證明;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之一);
(4)免試相關資料(原件,審核后退回)。
(二)網上繳費。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26日23:00,經資格審查確認的報考人員,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按照自治區價格管理部門有關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繳納考務費:《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每人每科58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人每科77元。
五、考試有關事項
(一)考試大綱。考試大綱使用《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版)》。
(二)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15:00。報考人員可登陸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使用A4紙自行從網上打印準考證。
(三)作答要求。《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為客觀題科目,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主客觀混合卷,考生應試時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考試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須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
2.嚴禁應試人員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儲存、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及與考試相關資料等物品帶入考場,否則按違紀處理。
3.請應試人員密切關注考試期間考點所在地交通、天氣情況,提前熟悉考點路線位置,規劃出行方式,以便順利參考。
六、考后資格核查
考試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發布,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的人員請及時關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發布的公告。考后成績合格人員須持符合報名條件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年限證明(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之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后資格核查,未在規定時間進行考后資格核查的視為放棄擬取得資格。
七、證書制發
(一)電子證書。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文件規定和要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證書查驗”欄目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紙質證書。合格人員紙質證書由考生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將由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八、有關要求
(一)違紀違規處理。報考人員在報名中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在考試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等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相關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日常監管核查。報考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并配合考試機構日常監管中的核查工作,發現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成績。
(三)安全提示。為保障廣大報考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提前了解安全事項和考點應急疏散通道方向,發現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告,如遇突發事件需逃生時,聽從考點安全員統一指揮有序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