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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初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7月25日—8月4日

2023-07-11

內容摘要:2023年云南初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5日9:00—8月4日17:00;繳費時間:7月25日9:00—8月7日17:00。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總體要求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程實行告知承諾制。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須承諾填報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本次考試強化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現工作地或戶籍地須在云南省區域內,滿足其一,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可以在云南考區報考。考試管理部門將會同行業主管、公安機關等部門,嚴格核查報名材料,嚴厲打擊有組織的跨區域團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為。二、考試設置初級、中級經濟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考試方式均為電子化考試。應試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三、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一)考試時間考試分2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同級別專業的兩個科目在同一批次內完成,各級別及專業的具體批次劃分將根據實際報名情況確定并在準考證上載明。 批次 考試時間 科目 1 11月11日 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知識和實務》 2 11月11日 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知識和實務》 3 11月12日 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知識和實務》 4 11月12日 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知識和實務》(二)考試地點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四、報名條件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規定,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一)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1.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6.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知識產權專業人員于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初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中級經濟考試的條件。五、報名時間及流程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網上注冊、報名、繳費。(一)報名時間節點1.報名時間:7月25日9:00—8月4日17:00;2.繳費時間:7月25日9:00—8月7日17:00。(二)報名網址網址為: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三)報名流程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按系統提示選擇“云南省”填寫報考信息。1.網上注冊之前從未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注冊的報考人員,須提前完成注冊。已經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注冊過的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使用原賬號登陸報考。注冊流程如下:(1)在報名登錄界面,點擊登錄按鈕下方“新用戶注冊”,進入報名協議界面,認真閱讀并接受報名協議。(2)閱讀“注冊須知”后點擊“下一步”按鈕,進入注冊信息錄入界面,按照要求錄入數據,完成后輸入驗證碼,點擊“提交”按鈕,再次確認個人信息,驗證無誤后完成注冊信息錄入。(3)報名系統自動核驗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4)上傳個人電子照片,此時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上傳完成不得修改。個人電子照片上傳前,要使用“全國資格考試網報平臺證件照片審核處理系統”按要求處理(此軟件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工具下載”欄目下載;只有審核工具軟件處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識別上傳,使用其它軟件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已注冊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繼續使用,新注冊報考人員須按新規提交白底照片)。注冊完成后,報考人員須保管好本人的用戶名及密碼,以防影響報考及后續流程。2.網上報名報考人員使用本人注冊的賬戶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選擇考試項目和報名省市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流程如下:(1)仔細閱讀相關公告和提示信息,確定自己符合所有報考條件后進行信息填報。(2)報名信息填報,要如實、準確填寫本人信息。(3)選擇是否使用告知承諾方式,如選擇不使用或選擇使用后撤回,須進行現場核查,且無法再變更為“使用告知承諾方式”。現場核查地址:網上報名選擇的核查點;現場核查時間:7月25日至8月4日(工作日工作時間,節假日不辦公);現場核查具體地址和咨詢電話見http://hrss.yn.gov.cn/ynrsksw/i128.html。現場核查需準備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誠信承諾書》(附件1);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單獨通知,報名期間無需到現場核查。(4)核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操作,信息確認后,報考人員將無法自行修改報名信息。3.網上繳費信息確認并通過報名系統自動核驗后即可在網上交費,報考人員在繳費前務必再次核對報名信息,繳費確認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繳費即視為報名成功。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等17項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38號)規定,初級、中級經濟師考試收費標準為61元/每人每科。4.準考證打印11月6日起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四)報名注意事項1.報考人員應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并認真閱讀和知曉《報考須知》,以及本考試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中關于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報名時有義務如實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2.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網上報名系統在線核驗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報考人員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報名系統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3.已注冊的報考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報考前應提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交補充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系統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4.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可根據報名網站彈窗提醒內容,前往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申請下載所需的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名信息填報后上傳。5.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現工作地或戶籍地在云南省區域內的人員方可報名參加考試。資格審核部門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對報考人員的戶籍、社保及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查。發現不符合“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情況的,按虛假承諾處理。6.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進行現場資格核查。現場核查地址:網上報名選擇的核查點;現場核查時間:7月25日至8月4日(工作日工作時間,節假日不辦公);現場核查具體地址和咨詢電話見http://hrss.yn.gov.cn/ynrsksw/i128.html。現場核查需準備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誠信承諾書》(附件1);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單獨通知,報名期間無需到現場核查。7.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核查部門要求辦理相關事項的,按報名無效或成績無效處理。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無法退還。六、成績管理、公示及證書領取(一)成績查詢考后60日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成績公布起始時間以該網站時間為準。(二)成績管理應試人員新報名,建立新檔案號,之后每次報名參加同級別同專業的考試,檔案號沿用,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取得證書后,相應級別和專業的成績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不再具有滾動期內的有效成績。應試人員再次報名時:1.更換報考級別的,原檔案號及檔案對應的滾動期內成績無效,建立對應新級別的檔案號;2.同級別更換報考專業的,如公共科目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檔案號,對應的滾動期內成績有效;如專業科目成績在滾動期內,報名系統將提示不允許更換專業,確需更換的請聯系云南省人事考試院,聯系電話0871—63632444。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2.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核查的;3.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4.其他按規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三)公示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督舉報。同時,還將抽取部分人員進行現場資格核查。(四)證書領取證書領取方式分為郵寄領取和現場領取。公示期滿,選擇郵寄領取證書的人員自行登錄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rss.yn.gov.cn/ynrsksw)左側“網上考務”欄目中的“證書辦理”按鈕,選擇證書郵寄。在規定時間內未選擇證書郵寄的,由本人到報名點現場領取證書,不得由他人代領。七、資格核查資格核查貫穿報名、考試、證書辦理及執業等全過程,考試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將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社保數據比對、現場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戶籍、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查,核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和屬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報考人員提供相關材料進行驗證的,報考人員須予以配合。報名結束至考試前,核查不通過的,報名無效;考試成績公布后,核查不通過的,成績無效;領取資格證書后,經查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屬地化管理要求的,證書無效。對不實填報、虛假承諾、違規參考等行為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失信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八、考試大綱2023年版初級、中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初級、中級經濟考試用書。九、重要提示(一)考試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網站發布的為準,考試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rss.yn.gov.cn/ynrsksw),網絡報名和成績發布官方網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二)做好疫情防控。應試人員應嚴格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三)應試人員按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四)應試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應試人員須知,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考試中要保護好自己的答題信息,防止被抄襲。(五)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一致)進入考場。每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結束前15分鐘可提前交卷。(六)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應試人員須在計算機上作答。針對部分運算量較大的科目,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筆。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七)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及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八)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九)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可收悉的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修改聯系方式信息。(十)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給予其當次該科考試成績無效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等處理;考試管理部門將會同行業主管、公安機關等部門,嚴厲打擊有組織的跨區域團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為,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考務咨詢電話:0871—63632444技術咨詢電話:0871—63630349投訴舉報郵箱:ynrsksw2017@163.com附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誠信承諾書云南省人事考試院2023年7月11日 原文鏈接:https://hrss.yn.gov.cn/ynrsksw/i1109.html

2023年北京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7月3日至7月12日

2023-06-30

內容摘要:各有關單位: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于貫徹執行〈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4〕32 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 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 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 2023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 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報考人員范圍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北京地區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報名參加考試。二、考試設置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考全科”“免二科”和“增報專業”3 個級別,報考人員應根據報名條件正確選擇相應級別報考。考試設置《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 個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10 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三、報名條件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一)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考全科”級別)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3.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4.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二)參加 2 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免二科”級別)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 個科目:1.受聘擔任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三)參加 1 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增報專業”級別)已經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進行報考。(四)報名條件說明1.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2.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或學位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 2023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工作年限。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2023 年9 月 9 日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023 年9 月 10 日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 個專業)(一)考試實行封閉 2 個小時管理,開考 5 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三)《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區域內作答;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四)本次考試考場資源全市統籌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五、報名相關事宜(一)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 證 書 人 員 信 息 將 在 北 京 市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官 網(http://rsj.beijing.gov.cn/,下同)“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成績查詢”欄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服務頻道”(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報名流程見附件 1。1.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12 日。注冊信息原則上 24 小時內返回核查結果,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及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今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 PDF 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同)“考生問答”欄目內容。2.網上繳費時間為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15 日。完成報名提交并通過審核的人員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3.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時段或繳費時段的,均視為放棄報名。4.報考人員報名時如遇問題,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查看“問題解答”。(三)準考證打印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10 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四)考試大綱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2018 年版)》為準,網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一)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考全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二科”級別的人員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增報專業”級別的人員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二)考生可于 2023 年 12 月上旬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證書發放事宜將在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證書查詢”欄目公布。(三)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 號)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在印發紙質資格證書的同時推行電子資格證書,考試合格者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選擇“證書查驗”欄目,點擊“證書下載”,注冊登錄后下載電子資格證書,電子資格證書與紙質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紙質資格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四)根據《關于試點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電子合格通知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80 號)精神,增報專業考試合格者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個人辦事”欄目,進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下載并打印相應電子合格通知書。電子合格通知書與紙質版考試合格證明具有同等效力,可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1〕347 號)規定,本項考試客觀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56 元,主觀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65 元。(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三)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參加考試年度及考試名稱發送至郵箱 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回復,并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八、違紀違規行為處理(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處理。(二)考生考試時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通過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九、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https://beijing.12388.gov.cn/(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附件:1.考試報名流程圖2.審核機構聯系方式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2023 年 6 月 19 日 原文鏈接: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3zc/202306/P020230627609441358687.pdf

2023年河北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7月3日 -12日

2023-06-30

內容摘要:2023年河北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7月3日9時- 12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15日17時30分。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考試設置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9日、10日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辛集市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定州市和雄安新區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負責。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二、考試時間和考試大綱9月9日上午9:00-11:00建設工程經濟下午14:00-17: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9月10日上午9:00-12:0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下午14:00-18: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2018年版)》為準。網址如下: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三、報名事項(一)報名要求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1.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3)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4)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各地按照上述內容做好政策宣傳和報考條件核查,確保政策落地落實。2.為進一步明確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專業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專業對照表編制了新版專業對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2022年以前曾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且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的應試人員,仍可參照原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二)告知承諾要求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管理機構須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三)報名流程1、時間安排報考人員登錄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7月10日前完成注冊,7月3日9時- 12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15日17時30分。2、考生注冊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己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等五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7月13日前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市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1)打印報名表1份;(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3)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并打印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6)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報考人員還須攜帶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聘任材料原件(根據報考人員個人情況選擇提供),復印件各1份。“免二科”報考人員如注冊在線核查通過并選擇告知承諾制,現場人工核查時可不攜帶上述(3)、(4)、(5)要求材料。(7)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的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報考人員,還須攜帶本人已取得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6、繳費須知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7月15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7、打印準考證9月2-8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四、考務管理(一)考試用具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二)考試實施為加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安全工作,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客觀科目試卷全部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的技術。請監考人員務必在《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開考前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三)嚴肅考紀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五、收費標準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科目筆試費為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1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人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20元)。六、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原文鏈接:https://www.hebpta.com.cn/article?artId=11683&id=293

2023年湖北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7月3日-13日

2023-06-30

內容摘要:2023年湖北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7月3日-13日,網上繳費時間27月3日9∶00-7月15日18∶00。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考試設置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包括: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10個專業。二、考區設置及報名要求考試報名實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湖北省的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區設置武漢、黃石、黃岡、鄂州、咸寧、孝感、隨州、十堰(神農架)、襄陽、荊門、荊州、宜昌、恩施、仙桃、天門、潛江、省直等考區。各地住建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全科”和“增報專業”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各地人社部門負責對報考“免2科”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他人代簽承諾制報考告知書。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作出承諾,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規定和要求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對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三、報考條件(一)“考全科”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1.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2.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3.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4.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為進一步明確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專業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專業對照表編制了新版專業對照表,詳情請見網址: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自2022年起,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2022年以前曾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且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的應試人員,仍可參照原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二)“免2科”報考條件符合“考全科”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1. 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三)“增報專業”報考條件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四、考試大綱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2018年版)》為準。網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五、考務日程安排(一)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7月3日9∶00-7月13日20∶00。(二)網上注冊核查和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7月3日9∶00-7月14日17∶00。(三)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7月3日9∶00-7月15日18∶00。(四)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9月4日9∶00-9月10日14∶00。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五)考試時間 資格名稱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名稱 一級建造師 ∶00∶009月-12-18

2023年廣東下半年教師資格證報名時間7月7日至7月10日

2023-06-30

內容摘要:2023年廣東下半年教師資格證報名時間7月7日至7月10日,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3年7月12日24:00;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關于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21〕12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點建設的通知》(粵教考函〔2021〕21號)以及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粵教繼函〔2019〕4號)精神,現將廣東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報名對象及條件(一)報考對象1.廣東省戶籍人員。2.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區、市)戶籍人員。3.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三年級及以上的本科學生、畢業學年的專科學生、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學年學生(以當次考試時間計算)。4.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滿足以上條件中至少一條的方可報考。說明: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工作規定,考生須按實際考試時間確定本人是否符合報名資格。1.廣東省內在校生,在報名期間尚未滿足上述第3點條件,但至考試時已滿足上述第3點條件的,則本次可正常報名,個人信息按報名期間的實際情況填寫。2.報名期間為廣東省內高校畢業年級學生,考試時已經畢業的,以“非在校生”身份報名,其戶籍、居住證等信息按報名期間的實際情況填寫,并按要求選擇相應考區。(二)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見附件1)。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自愿原則,可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有效證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內地(大陸)就讀師范專業的港澳臺居民執行就讀省份相應師范生政策。(三)免考條件1.2021年及以后年份畢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或全部科目。2.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可在有效期內一次免試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具體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執行。3.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符合以上免考條件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不需再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可直接向面試組織機構申請參加面試。(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二、報名工作安排(一)時間安排報名時間:2023年7月7日9:30至7月10日16:00,內地考生須選擇戶籍、居住證申領地或學籍所在地市所轄的考區,港澳臺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考區;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3年7月12日24:00;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3年9月11日00:00至16日18:00。(二)報名方式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的考生,須保證本人的報名信息真實有效且具有報名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信息填寫錯誤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者,后果自負。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具體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見附件2、3),并遵照執行。(三)考試費用及繳納方式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978號)規定的筆試收費標準,按70元/人·科次繳納筆試考試費。報名信息通過審核后,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三、筆試時間及科目本次筆試各科目名稱、代碼和有關說明見附件4。筆試各科目采用紙筆方式進行。四、有關事項(一)考試大綱及考試標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考試不統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根據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復習、備考。(二)成績查詢與復核本次筆試成績預計將于2023年11月8日前后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體時間以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程序向考試所在考區教育考試機構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申請須注明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需復核科目代碼、網上查詢到的成績、聯系電話。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復核內容僅限于答題卡掃描是否準確,答卷是否漏評、漏登分,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復核結果由考生提交成績復核申請的教育考試機構告知考生。(三)違規處理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以及考試工作人員、其他相關人員,如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試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節選)2.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網上報名流程3.考生網上報名注意事項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5.廣東省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聯系方式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常見問題及解答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6月27日原文鏈接:http://edu.dg.gov.cn/flfw/ksxx/ckyksk/content/post_4032388.html

2023年下半年江蘇教師資格證報名時間7月7日~10日

2023-06-30

內容摘要:2023年下半年江蘇教師資格證報名時間7月7日~10日,網上審核:7月9日~11日,11日截止到16:00。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將于9月16日舉行,現將江蘇省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報考對象及條件(一)具有江蘇省戶籍或持有有效期內江蘇省居住證的人員,或在江蘇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可在江蘇省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二)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1.報考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注:只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學歷的全日制師范畢業生僅可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只具有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全日制師范畢業生僅可報考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此類考生應持有學校所在地招辦備案的招生錄取名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原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2.報考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或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或其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4.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三年級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四年級及以上的在校生可報考對應學歷層次的教師資格考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報考各類別教師資格考試。以上在校生均以2023年9月入學后的學籍、年級為準。上述所有學歷要求均為“畢業”,“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三)在江蘇省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生應持有公安機關簽發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內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并符合規定的學歷要求。(四)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二、報名時間和要求(一)報名時間及流程1.網上注冊:7月4日起,所有考生報名前均須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官網(https://ntce.neea.edu.cn)注冊,填寫真實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及手機號等信息,注冊信息必須與證件信息一致。每個手機號只能注冊一次,并接收短信驗證。2.網上報名:7月7日~10日,10日截止到16:00。3.網上審核:7月9日~11日,11日截止到16:00。4.網上繳費:審核通過即可繳費,時間截止到7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繳費。繳費完成的狀態以報名系統反饋為準,請考生在繳費截止前關注確認。如重復繳費,后期系統會自動退費。注:根據蘇發改收費發〔2023〕671號文件精神,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5元。5.請考生嚴格遵照各時間節點進行報名,逾期報名無效。(二)報名須知1.考生均須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官網進行網上報名。2.本次報名江蘇省全部實行網上審核。審核結果以報名系統反饋為準。為更好地服務考生,具體審核意見還將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請留意報名時所留電子郵箱。報名人數較多時,審核狀態可能會一直顯示“待審核”,請考生耐心等待。3.考生本人對報考信息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如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填寫信息錯誤等原因造成面試、認定等后續環節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擔。考生報名各項信息、科目及考區,一經審核通過,均不能更改。4.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報名的考區應選擇以下三項之一:(1)戶籍所在設區市考區。(2)居住證所在設區市考區(報名時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3)學籍所在設區市考區(僅限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學生)。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通知為準,具體考區列表及選報要求見附件1。5.考生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必須符合以下要求:(1)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證件照,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許戴帽子、頭巾、發帶、墨鏡。(2)考生照片請勿過度美顏,否則易造成系統實人比對不通過,照片標準請參照報名系統內照片樣張。考生如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將不能通過審核。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為全國統一考試,考試時間不可隨意變更。如與其他事項發生沖突,請考生自主選擇,責任自負。三、違規處理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認定和處理,作弊考生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的相關規定3年內禁止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四、其他1.各類別考試科目情況見附件2。2.各科目考試日程、《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信息詳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官網。3.根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音、體、美專業考生公共科目單獨編碼的通知》(教師司函〔2017〕34 號)精神,對音、體、美專業考生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為201A、202A、301A、302A,考試內容暫與原科目相同。考生獲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可相應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 考生獲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小學類別音、體、美專業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音、體、美專業科目。4.考生可于9月11~16日打印準考證,預計11月8日起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兩年。5.網上報名系統相關問題咨詢電話:010-82345677。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6.其他報名常見問題及咨詢電話見附件3。江蘇省教育考試院2023年6月28日 原文鏈接:https://www.jseea.cn/webfile/index/index_zkxx/2023-06-27/7079267924317310976.html

2023上海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6月30日-7月9日

2023-06-28

內容摘要:2023上海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2023年6月30日10:00-7月9日16: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各有關單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安排,現將《上海市2023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通過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詢和下載。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2023年6月26日上海市2023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一、報考條件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3、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4、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二)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增報考生應持有經考試取得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三)為進一步明確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專業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專業對照表編制了新版專業對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2022年以前曾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且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的應試人員,仍可參照原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四)報名條件中的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或學位。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報名系統在線自動核驗的,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完成驗證/認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院校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名條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正式參加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相關工作年限的總和,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二、報名范圍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結束前一個月)、或報名時本市社會保險處于正常繳費狀態,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三、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2023年9月9日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023年9月10日上午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下午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建筑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必須在當次考試年度通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五、考試報名相關事宜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資格核查(全部在線進行)、網上繳費的方式,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考試報名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詳情和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和報名系統相關說明查詢了解。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一)注冊登錄考試報名前,考生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注冊和個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和填報。以往已在該報名系統注冊的考生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核查結果是否通過不影響考試報名)。建議考生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信息提交,未注冊或未完成核查的,無法進行考試報名。首次注冊的考生應按要求上傳報名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否則無法進行報名。已在報名系統注冊過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幾類情形無法通過注冊核查:①中專以下學歷、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學位;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注冊核查結果反饋后,考生可在規定時限繼續完成考試報名信息填報,但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特別注意:考生注冊時必須登記本人日常使用的手機號并保持手機暢通,隨時關注主管部門或考試機構發送的短信通知(由于短信通知可能被手機系統攔截,請注意查看是否有被攔截的考試相關信息)、及時接聽來電,當本人手機號碼發生變更時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更新手機號碼。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未及時關注短信或來電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二)考試報名考試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10:00-7月9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注冊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信息填報,完成報名信息填報的考生須及時點擊“保存”,并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選擇辦理方式后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資料并點擊“報名確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等材料,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報考人員還須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相應證書等材料。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除以上資料外還需上傳工作經歷證明。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如果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須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根據需要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具體申請范圍及操作步驟請參閱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自動核驗怎么辦”“如何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相關內容。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專業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三)告知承諾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報考人員應承諾本人已知曉證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和材料、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利與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承諾方式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收處理。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無需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核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報名成功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四)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和在線核查,并根據不同的情況提示考生進行相應的操作。核查通過的可直接進行繳費,無需現場核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撤回承諾申請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在線上傳資料,無需前往現場)。現場核查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16:00。考生可于完成“報名確認”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當前報考狀態”中查詢核查結果。如超過48小時未完成或未通過核查,或報名過程中有疑問,請考生及時聯系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咨詢核查點(以下簡稱報名點):1、上海城建職業學院靜安校區(靜安區河南北路301號)報名點代碼:5858咨詢電話:63248138、63248620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訓服務中心(長寧區武夷路150號)報名點代碼:2827咨詢電話:62515770、625255223、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楊浦區寧國路218號郡江國際大廈A樓502室)報名點代碼:2803咨詢電話:65703069、40088885444、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漕寶路120號)咨詢點代碼:1208咨詢電話:64942806、64941314報名點提供考試資格核查和報名咨詢服務(報名期間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試地點。考試機構將于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進行報考資格抽查復核,并將抽查復核中發現問題的人員設置為“核查不通過”。所有完成報名確認的考生應于2023年7月13日9:00重新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狀態,對現場核查或抽查復核結果有疑問的人員應于繳費確認截止前聯系報名點咨詢,逾期視作報名不成功。(五)繳費確認通過核查的考生,可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繳費平臺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070。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打印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本次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專業工程管理實務》考務費為每科65元,其余三科考務費為每科45元。考生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聯系報名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逾期視為放棄領取。(六)準考證下載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23年9月6日10:00-9月8日16:00在報名網站(www.cpta.com.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選擇的報名點聯系。六、監督管理及違紀處理(一)考試組織機構將對考試過程實行日常監管并接受社會監督。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處理。(二)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替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違紀處理”欄目公示。(五)考試結束后將按工作要求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七、其他相關事項(一)為保障廣大報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健康安全,將根據傳染病防治有關要求,結合考試工作實際,采取必要的措施。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考試健康防護有關要求,按照規定做好個人防護,遵守考試現場管理,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二)考試地點在全市范圍內隨機統籌安排,具體以準考證信息為準,請報考人員做好跨區遠距離參加考試的準備。(三)港澳臺居民參加考試問題1、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臺辦〔2018〕1號),對符合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2、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以及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四)考試大綱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2018年版)》為準。網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五)考生須知1、考生應考時,須攜帶且僅能攜帶以下文具: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2、《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它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六)成績查詢考生可于2023年12月上旬通過報名網站(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七)證書領取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規定,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專用章”電子印章制發電子證書(“增報專業”為電子考試合格證明)。電子證書(考試合格證明)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考試合格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電子證書后,紙質證書(考試合格證明)仍按原方式制發。已制發的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紙質證書(考試合格證明)領取時間一般為考試成績發布后三個月左右,屆時請關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領證通知。考生也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證書”欄目查詢證書辦理進度。 原文鏈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306/t20230626_1311686.shtml

2023浙江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7月3日至7月12日

2023-06-28

內容摘要:浙江2023年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7月3日至12日,網上繳費時間7月3日至12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3 年度一級建造師 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 號)和《關于 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 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 號)要求,結合我省實 際,現將我省 2023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 如下。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考試定于 9 月 9 日至 10 日舉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9 月 9 日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9 月 10 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下午: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 個專業)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建筑、市政公用、水利 水電、機電、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通信與廣電、 礦業工程等 10 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報考。考點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 為準。二、報考條件(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 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考全科”)。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 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 號)要求,自 2022 年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 整如下:(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 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3)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 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4)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 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 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 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 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 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報名時選 擇的級別為“免二科”)。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三)報考相應專業(增項)條件。已取得某一專業的一級 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選報考其他專業,報考時只需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四)其他有關事項。1.為進一步明確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專業要求, 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 錄》(1998 年版、2012 年版、2020 年版)及原專業對照表編制 了新版專業對照表(見浙江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欄目)。自 2022 年起,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對照 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2022 年以前曾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 考試且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的應試人員,仍可參照原專業對照 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2.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實習和成人脫產學習的時間不累計)。3.以上“考全科”“免二科”“增報專業”的級別不可報錯, 否則,會影響成績合成或造成考試成績無效。報考條件咨詢電話:0571-85216767。三、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報考“考全科”(4 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 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報考“免二科”(2 個科目)和報考 “增報專業”(1 個科目)的人員,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 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及成績合格證明)。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相關人 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 方式”辦理報名。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 (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包括“不選擇告知承諾制”“撤 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下同)。(二)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相關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無需再進行現場報 考資格審核(個別有情況反映的除外)。(三)對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在 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還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 點進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以下稱“考后核查”)。(四)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或“撤回 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考人員務 必慎重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和“撤回承諾”,同時在 網上報名選擇時不要隨意,以免誤操作。(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期間、打印準 56 考證、考試、閱卷、注冊等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根 據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 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五、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一)報考人員于 7 月 3 日至 12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 網(http://www.cpta.com.cn/),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 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 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1.“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 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 點等)。(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 (點擊)“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 知書》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 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不允許 代為承諾)。 ——對于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可在承諾書提交后,即可直接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對于報考級別為“免二科”或“增報專業”的人員,須 再上傳符合相應條件的證書(證明)材料后,方可點擊“確認” 或打印“報名表”,再進行網上交費。(3)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 留存備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 費且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 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 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 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 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 點等)。(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 (點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確認”,待報 考系統管理人員進行核驗和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打印“報名 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3)報考人員必須打印“報名表”和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 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4)報名時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 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 使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3.“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 “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均屬于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報考流程除少一個“選擇” 環節外,其他環節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操作。(二)注意事項1.自 2023 年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 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 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 PDF 格式在線 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后,方可繼續 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 生問答欄目內容。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 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3.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 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4.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信息未確認的,報考人 員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確認的,需取消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自行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 院處理。5.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6.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 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浙江省內)。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 (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 別、科目、報名點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 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 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7.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 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 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 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 真 88395085。六、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9 月 4 日至 8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 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考區(省直、設區市及義烏 市)的人事考試機構處理。特別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證號同時有 誤,不得參加考試;“準考證”不要有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 考試;取得證書后,信息不再修改。七、收費依據和標準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建設 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 理》為每人每科 60 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每人 70 元。 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 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 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八、考試大綱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2 018 年版)》為準。網址:https://www.mohurd.gov.cn//zhengce/z 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劃定的區域內分別用 2B 鉛筆填涂作答客觀題和黑色墨水筆 書寫作答主觀題,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后回收。其他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 處可做草稿紙。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 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手表(無 聲、無收發、無編輯儲存功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 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 將手機、手環等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 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題本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 項”或“作答須知”,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涂寫個人信 息和作答,同時要檢查題本和答題卡,如有質量等問題應當即舉 11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也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 否則,若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相 關規定處理。因考生本人污損和答錯位置的答題卡不得更換。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對考場實施 全程監控。提醒各位考生務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十、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一)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 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 績。(二)考后核查。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還應 完成以下工作流程: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在成績公布后合格成績直接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 考資格的由省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和填報 信息不實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在未 查清事實前,以及考后審核逾期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 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 定處理。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等證書(證明)因網 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學信網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后報考,以及有其 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 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要求,由省建設行業主管部 門另行通知。相關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接受考后核 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定處理。(三)證書(成績合格證明)制發。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 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 〔2021〕97 號)精神,對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 員,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由考生自行登錄中 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后,在浙 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相關考生可在該網上申 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 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十一、有關要求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 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一)一級建造師考試規模大、考點多、涉及面廣,各市人 事考試機構要積極協調教育(學校)、公安(治安、網監、交管)、 經信(無線電管理)、網信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保 障和安全管理。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對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 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 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對 于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 (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二)根據職責分工,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要做好報考系統和 報考流程方面的咨詢、建設部門要做好報考條件和注冊方面的電 話咨詢工作。要及時做好對考后“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學歷網 上無法核驗等成績通過人員的報考資格核查工作,要確保核查信 息的完整和及時傳送。對需現場核查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 謹防遺漏。附件:2023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2023 年 6 月 27 日 官網原文鏈接:http://www.zjks.com/art/2023/6/27/art_1229635557_21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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