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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貴州中級會計師報名時間6月20日至7月10日

2023-04-23

內容摘要:2023年貴州中級會計師報名時間6月20日至7月10日,繳費時間統一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截止。廣大考生: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規定,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定于2023年9月舉行,全部采用無紙化方式。現就我省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考試報名(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具備博士學位。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三)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四)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五)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所屬市(州)參加考試。(六)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報名前登錄“貴州省財政會計網”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并登記已完成的會計專業繼續教育信息,以免影響報考資質審核。二、考試科目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三、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中級考試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舉行,共3個批次。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濟法五、報名事項及考務日程(一)報名及繳費時間:全省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截止,繳費時間統一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截止。(二)報名流程: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網上報名并繳費,網上繳費成功才能視為報名成功。所有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凡出生年月為1997年9月1日以后(含9月1日)的,需到各市(州)財政局進行線下報名和審核(聯系電話及地址詳見附件1),報考人員應提交身份證原件,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原件(格式參考詳見附件2),個人照片電子版,繼續教育學分記錄進行審核報名。若本人無法到場,可委托辦理,需提供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委托人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原件(格式參考詳見附件2),委托人個人照片電子版,繼續教育學分記錄到現場進行審核報名。(三)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規定要求,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通過審核后再進行上傳。(四)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實行報名條件承諾制度,報名人員完成報名工作,視同確認自身符合報名條件。報考人員必須按照誠信守信的原則,填報真實有效的報名信息,對于采取偽造學歷、工作經歷、會計師職稱以及提供虛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參加考試的人員,將取消考試成績,并按照相關規定,記入誠信檔案,涉及違法問題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理。2022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23年度網上考試報名注冊時務必按照2022年報考時填報的或已做報名信息修正的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如實填寫,因填寫錯誤導致2023年的考試合格與2022年的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后果自負。(五)2023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考試資格條件采用后審形式,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2022與2023兩年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的人員和2023年一次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的報考人員按照后審要求于指定時間到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審核方式以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資格審查。未進行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將不能取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六)報名收費:按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黔價費〔2006〕294)號規定執行,中級資格考試每人每科50元。(七)準考證打印時間將在貴州省財政會計網另行公布,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作放棄考試。 (八)為嚴肅考試紀律,考試結束后,全國會計考辦聯合本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與組織專家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判定,對認定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定追加處理。

2023年遼寧中級會計師報名時間6月20日至7月10日

2023-04-20

內容簡介:遼寧2023年中級會計師報名及繳費開始時間2023年6月20日10:00,報名截止時間7月10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7月10日18:00。 報名截止后,不再另設補報名時間。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要求,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23年9月舉行。現將遼寧考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報名條件(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二)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具備博士學位。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三)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四)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五)因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二、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報考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三、考試大綱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請登錄財政部會計司官網查詢)。四、考試時間考試時間為2023年9月9日至11日。8:30-11:15《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財務管理》; 18:00-20:00《經濟法》。五、報名渠道我省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已并入全國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系統。會計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報考人員可登錄“遼寧會計網”(http://czt.ln.gov.cn/lnkjwsy/),通過右側“初、中級職稱考試”欄目進行考試報名,或直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考試報名。報考人員應自行辦理網上報名手續,不得委托任何培訓學校、授課教師等代辦報名手續。六、報考程序(一)信息采集。1.未完成信息采集的報考人員需要先登錄“遼寧會計網”中的會計管理綜合服務平臺(http://218.60.151.138/webAuthAdmin/index/index)進行信息采集,采集通過后,再進行報名。以前年度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報考人員,需要對個人信息進行核對,如果信息采集系統中的個人相關信息與報名時點現實情況不符,需要先對系統中的信息進行更新,確認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進行報名。2.報考人員提交信息采集與變更申請后,一般2個工作日左右反饋審核結果。審核不通過的,需要報考人員補充完善相關資料并再次提交。審核通過的,方能進行下一步報名繳費。請報考人員務必在2023年7月5日前進行信息采集與變更申請,以免影響報名繳費。(二)注冊報名。1.未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注冊過的報考人員需先注冊,實名認證通過后,再進行報名。已注冊過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報名。2.考生需提前準備考試報名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標準證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且小于200KB、像素>=295*413,不允許上傳模糊、劉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鏡、戴帽子等照片。3.報考人員應保證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如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相關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三)報名繳費。1.報名及繳費開始時間2023年6月20日10:00,報名截止時間7月10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7月10日18:00。 報名截止后,不再另設補報名時間。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遼價發〔2016〕32號”和“遼財會〔2017〕7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每人每科56元。3.今年我省會計資格考試已實現微信、支付寶繳費,繳費完成后自動關聯電子發票,可自行打印。在繳費過程中,如果出現資金已劃轉,未顯示報名成功的情況,請及時聯系報考地考試管理部門,在查清問題之前不要重復繳費。4.考生報名繳費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考試報名。繳費之前,請考生仔細核對本人所有報名信息,繳費成功后,不能修改原報名信息。(四)網上打印準考證。2023年8月15日前,公布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時間。請考生及時通過“遼寧會計網”打印,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五)成績查詢及合格人員信息復核。2023年10月31日前,公布中級資格考試成績。請務必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公布后,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相關部門對合格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并對涉及考試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相關考生應積極配合各級考試管理部門在報名條件審核、合格人員信息復核、違規違紀行為處理過程中的調查取證工作。(六)證書發放。由報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合格證書,具體時間和地點,請關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知。七、其他事項1.報考人員應遵守考試紀律,認真備考,誠信參加考試。對違法違規行為,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2.有關報名及考試的其他問題,請向報考地管理部門進行咨詢。聯系電話如下:沈陽 沈陽市考試院 024-22866188沈陽 沈陽市財政局 024-22704418大連 大連市財政局 0411-96159鞍山 鞍山市財政局 0412-2230887撫順 撫順市財政局 024-57573106、57760162本溪 本溪市財政局 024-42836632、42836634丹東 丹東市財政局 0415-2211236錦州 錦州市財政局 0416-3145813營口 營口市財政局 0417-2838764阜新 阜新市財政局 0418-3327147、2824355遼陽 遼陽市財政局 0419-2289110鐵嶺 鐵嶺市財政局 024-72812070朝陽 朝陽市財政局 0421-3608136、3608081盤錦 盤錦市財政局 0427-2830087葫蘆島 葫蘆島市財政局 0429-3113115 原文鏈接:https://czt.ln.gov.cn/czt/lnhjw/tztg/2023041917001821403/index.shtml

2023年上半年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時間4月6日至4月20日

2023-04-13

內容摘要:2023年上半年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自2023年4月6日起至4月20日止。關于2023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試點舉行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各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有關地方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房地產經紀機構: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4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現就2023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試點舉行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分為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房地產經紀人兩個級別)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試點城市2023年上半年舉行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試點城市共11個,分別為:北京、天津、石家莊、大連、上海、南京、杭州、濟南、武漢、長沙和重慶。各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和聯系方式見附件1。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4號)要求,報名人員應在自己現工作或戶籍所在的城市報名考試。二、考試報名基本條件和其他條件要求(一)考試報名基本條件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與規范;2.秉承誠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3.恪守職業道德。(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考試報名其他條件要求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上述考試報名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中專或者高中及以上學歷。(三)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其他條件要求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上述考試報名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通過考試取得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6年;2.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3.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4.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5.取得碩士學歷(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6.取得博士學歷(學位)。三、考試報名和準考證打印(一)考試報名時間2023年上半年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自2023年4月6日起至4月20日止。請報名人員在上述考試報名期間登錄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www.agents.org.cn)“考試服務平臺”報名,并于2023年4月28日前交納考試費。報名成功以交納考試費為準。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通過考試服務平臺的管理員入口進行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完成日期應不晚于2023年4月24日。(二)考試費標準及交納考試費為每科次人民幣90元。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通過考試服務平臺交納考試費。考試交費截止后,因報名人員自身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試費不予退還。除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簡稱中房學)收取考試費外,各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考試服務機構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報名人員收取任何考試性質的費用。(三)考試報名注意事項1.考試報名條件和免試部分考試科目條件中涉及相關年限的截止日期均為2023年4月20日。2.報名時上傳的證件照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報名人員慎重選用。照片具體要求如下:照片文件為JPG或JPEG格式,像素為295px×413px,尺寸為1寸證件照(2.5cm×3.5cm),大小約為10KB,底色為白色。3.2001年及以后大專及以上高等院校畢業的,須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www.chsi.com.cn)帶二維碼的學歷認證報告;其他的,上傳畢業證書原件。4.報名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報有關信息、上傳證明材料,保證所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有效。錯報、誤報責任自負,報考信息一經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審查通過后,原則上不可修改。5.符合免試部分考試科目條件的報名人員,在報名時可申請免試1個考試科目。免試部分考試科目條件及有關規定見附件2。報名人員也可以放棄免試。如果在“免試條件”欄目中選擇“無”的,則為放棄免試。如果更改免試狀態,則現有保留成績不再保留。(四)準考證打印報名成功的人員可于2023年5月22日至28日期間,登錄考試服務平臺打印準考證。(五)考試費發票下載6月10日后,中房學將為報名人員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考試費電子發票下載方式如下:1.登錄考試服務平臺下載;2.登錄報名時預留的電子郵箱下載;3.以報名時預留的電子郵箱或手機號碼為用戶名在發票通網站(www.fapiao.com)注冊后下載。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規定與增值稅紙質發票相同,可下載打印使用。依據稅務部門相關規定,個人抬頭考試費發票可報銷。四、考試時間和方式(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級別 考試計劃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名稱 房地產 經紀人 5月2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 5月2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 5月27日 上午9:00-10:30 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 下午13:00-14:30 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具體考試安排和地點詳見準考證。(二)考試時長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每個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每個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三)考試大綱和用書繼續使用《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2)》《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2)》,考生可通過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www.agents.org.cn)或“中國房地產經紀”微信公眾號(CIREA-JJWX)下載。中房學根據考試大綱,組織編寫了相應的考試用書(第四版),已由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四)考試方式所有的考試科目均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中房學將于2023年4月27日至5月26日在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開通機考練習,報名人員可在此期間登錄考試服務平臺提前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題形式。五、考試成績查詢和資格證書領取(一)考試成績發布與查詢考試成績將在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發布。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考試服務平臺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二)考試成績滾動周期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考試科目的考試;但是,符合免試部分考試科目條件且未放棄免試資格而僅參加1個考試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考試科目的考試;但是,符合免試部分考試科目條件且未放棄免試資格而僅參加3個考試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三)資格證書領取在規定的期限內參加應試科目考試并合格的人員,將獲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制的相應級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簡稱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領取資格證書通知發布后,請考試合格人員前往報名所在地的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領取。六、考試紀律要求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在考試日期之前應對考點選址、機位數量、考場準備等工作進行全面仔細檢查;在考試期間應安排巡考人員對考場紀律進行認真檢查,嚴格要求監考人員執行考場相關規定:1.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通訊設備和具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2.考生進入考場,監考人員要仔細核查準考證和身份證件。3.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應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七、其他相關要求(一)關于我國港澳臺居民報考問題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精神,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則,在內地(大陸)的任何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上傳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二)考試期間值班和巡考考試期間,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要有專人值班。全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的值班電話為010-88565730、88565380。請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于2023年5月22日前將值班人員名單和值班電話發郵件至jjrks@cirea.org.cn或傳真至010-88083156。八、其他注意事項(一)報名人員咨詢有關考試政策問題,可聯系報名所在地的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咨詢有關考試服務平臺技術問題,可撥打電話: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0531-66680713、66680714;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021-61948896。(二)中房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也從未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相關考前培訓。(三)中房學不出版考試習題集(全真模擬試題),也從未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出版考試習題集(全真模擬試題)。試點城市考試實施機構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好本市范圍內2023年上半年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實施工作。考試報名及考試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中房學反映。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2023年3月28 原文鏈接:http://www.agents.org.cn/content/3516

2023年湖南社會工作者報名時間4月14日-21日

2023-04-13

2023年湖南社會工作者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7:30。關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考試設置(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類型 6月10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客觀題  6月11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客觀題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客觀題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主觀題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主觀題 (二)報名屬地要求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的規定,原則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內的考生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三)考試地點2023年度我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將根據報考情況分市州或按區域相對集中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二、報名條件(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2.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年;(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二)高級社會工作師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三)其他1.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2.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三、報考事項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7:30。(一)注冊和填報信息1.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新注冊的報考人員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后,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驗證系統,請考生慎重選用。(2023年之前在報名平臺注冊的考生,無需更換照片。確需更換照片的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工具審核后的電子照片到長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樓三樓湖南省人事考試院二部進行申請更換)2. 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學歷或學位核驗結果為“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仔細核對學歷或學位證書電子編碼是否存在錯誤,每個報考人員可以添加5條學歷或學位信息進行核驗。3. 學歷或學位顯示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后,須按要求上傳學歷或學位證原件與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合并為一張JPG格式的圖片作為證明材料上傳,有更名或其他情況的報考人員還需將更名材料一并上傳,原則上在線核查為1個工作日。4.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二)選擇報名辦理方式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1. 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2.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未確認前撤回承諾。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退出承諾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4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經人事考試機構在線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未在報名期間上傳相關材料完成網上核查的,其報名一律視為無效。3. 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此類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單位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在報名期間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二部進行現場報名。考試成績合格后,按屬地原則再參加考后人工核查。4. 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及退出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三)網上繳費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我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初、中級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務費每人每科1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務費每人每科15元),高級每人每科69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務費每人每科19元)。本次考試實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確認“繳費狀態”顯示繳費成功,并及時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信息確認核查前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核查通過后,完成繳費的不能對所填報信息進行任何修改。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放棄報名。需要領取發票的考生,在報名完成后一個月內,到所屬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登記,逾期不再受理。(四)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6月6日9:00 — 6月9日17:00。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任務導航欄點擊“打印準考證”。四、考試有關事項(一)考慮到本專業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殘疾人員,請在報名完成后向我院申請使用專用考場(聯系電話0731-85063741、85063789)。(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不得將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三)《社會工作實務》(中、高級)為主觀題科目,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四)客觀題科目須按規定規范填涂答題卡,填涂不規范將影響考試成績,具體填涂規范可以登錄http://www.cpta.com.cn/topic/1284.html進行查閱。(五)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六)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題本、題卡,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七)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五、考試成績(一)考試成績查詢及管理1. 考試成績計劃在2023年8月下旬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須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憑身份證或準考證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登記,逾期不再受理。2. 助理社會工作師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高級社會工作師須在1個考試年度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二)合格標準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六、考后人工核查考試成績公布后,將及時公布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名單公布后15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合格,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免試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5類考生的報考條件需參加考后現場人工核查。考生須按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市州人社部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考后現場人工核查有關要求說明見附件1。經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未按要求參加現場人工核查的人員,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核查中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七、監督監管(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的,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無效。(二)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三)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上傳的資料長期保存,無論什么時候,經核查發現不符合當時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相應職業資格及其他相關權益。失信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記入個人檔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八、注意事項(一)為確保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考試現場可能會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請及時關注“湖南人事考試網”和考點所在市州人事考試機構通知公告。(二)報考期間,全省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開通咨詢服務電話附件: 考后現場人工核查要求說明一、為方便報考人員進行考后現場人工核查,強化用人單位初審權和主體責任,由用人單位初審時查驗報考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從業經歷等真偽,各級資格審核部門重點核查用人單位的初審查驗結果,原則上不再要求報考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原件。二、現場人工核查只須提供用人單位初審查驗結果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和從業經歷及查驗結果、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用人單位查驗合格后,查驗人在所有復印件上簽字并蓋單位公章,交資格審核部門備案留存。三、用人單位查驗學歷時,應重點把握以下要求:(一)報考人員需在本類別(專業)首次考試前獲得國家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即2023年度新報考人員需在2023年度國家規定的考試日2023年6月10日(不含)前取得相應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二)持教育部門學歷的,用人單位需查驗:1.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專(含以上)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查驗在學信網(www.chsi.com.cn)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需查驗在學信網免費申請的學歷認證報告(相關申請資料準備情況詳見學信網要求)。2. 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查驗在湖南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查詢系統認證結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需查驗省教育廳開具學歷認證報告。再次特別提醒:教育部門核驗未注冊學歷學位證書需要一定時間(20個工作日),請申請人提前做好準備。所需材料:畢業證書原件或學歷證明書原件、身份證原件、畢業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復印的錄取花名冊或畢業生花名冊(加蓋存檔部門公章并留經辦人姓名和辦公電話)。受理方式為現場辦理。辦理地點: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長沙市岳麓區岳麓街道石竹塘路與靳江路交叉口北80米),聯系電話:0731-82116082。(三)持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用人單位查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參照執行)。(四)持黨校學歷的,用人單位查驗黨校官方網站畢業證書查詢頁面;網上無法查詢的,用人單位查驗黨校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五)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10條實施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67號)“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分別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參評相應系列(專業)職稱”的規定,持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的,所在單位查驗以下材料:(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畢業的,提供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驗結果頁面;(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畢業的,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查驗結果頁面;(3)其它年度畢業的,提供考點所在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處)學籍認證查驗結果。(六)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用人單位需查驗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七)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計算到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標注的“全日制學歷”或“脫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的工作年限。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學習時間計算工作年限(須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的連續就業社保證明);非在職人員碩士生學習時間不計算工作年限。參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類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等后續學歷學習年限可累計計算工作年限。 原文鏈接:http://rsks.hunanpea.com/Article/097a4311-db42-47f6-b025-83d0147b08f8/InternalArticleDetail.do?

2023年上海社會工作者報名時間為4月11日-18日

2023-04-12

各有關單位: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一、報考條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三)申請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結束前一個月)、或報名時本市社會保險處于正常繳費狀態,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2023年6月11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2023年6月10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三)高級社會工作師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五、考試報名相關事宜(一)注冊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核查結果是否通過不影響考試報名)。建議考生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信息提交,未注冊或未完成核查的,無法進行考試報名。以下幾類情形無法通過注冊核查:①中專以下學歷、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學位;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注冊核查結果反饋后,考生可在規定時限繼續完成考試報名信息填報,但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考試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11日10:00-4月18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無需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核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報名成功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撤回承諾申請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級別為“高級”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在線上傳資料,無需前往現場)。核查通過的,可完成報名確認,現場核查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9日16:00。報名點代碼:2101報名點代碼:21023.上海政法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培訓部)(普陀區三源路175號)4.華東理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梅隴路138號)報名點提供考試資格核查和報名咨詢服務(報名期間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試地點。(六)準考證下載(一)考試組織機構將對考試過程實行日常監管并接受社會監督。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四)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替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違紀處理”欄目公示。(一)為保障廣大報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健康安全,將根據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有關要求,結合考試工作實際,采取必要的措施。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考試健康防護有關要求,按照規定做好個人防護,遵守考試現場管理,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以及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2.《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考生可于2023年8月下旬通過報名網站(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規定,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專用章”電子印章制發電子證書(“高級社會工作師”為電子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電子證書(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鏈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304/t20230407_1311591.shtml

2023年廣東社會工作者報名時間4月11日-4月18日

2023-04-12

 2023年廣東社會工作者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3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7:00。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須知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3〕31號)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一、考試設置(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6月10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客觀題 6月11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客觀題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客觀題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主觀題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主觀題(二)考試地點此次考試在21個地級以上市均設置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二、報考條件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22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三類。(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二)高級社會工作師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4.在本省從事社會工作實務的在職在崗人員。(三)相關說明1.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2.社會工作專業應屆畢業研究生可直接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3.從事社會工作主要是指在相關領域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其中,“相關領域”主要包括: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扶貧濟困、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青少年事務、職工服務、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衛生健康、政法綜治、應急處置、退役軍人事務、群眾文化等。“專門性社會服務”主要包括:(1)生活幫扶、生計發展、就業援助服務;(2)情緒疏導、精神撫慰服務;(3)矛盾糾紛調節、家庭與社會關系調適服務;(4)針對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維護、政策咨詢、資源鏈接、能力提升及社會支持網絡建設服務;(5)行為矯治、戒毒康復、危機干預服務;(6)推動社區發展,促進社會融入、社會參與的服務;(7)其他旨在滿足服務對象心理和社會服務需求、增強社會功能的服務。4.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5.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在報名期間內向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三、報考事項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3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7:00。(一)注冊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新注冊的報考人員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后,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驗證系統,請考生慎重選用。2.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3.“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后,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圖片。(二)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原則上選擇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三)選擇報名辦理方式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1.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2.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在線核查后進行繳費。考試成績發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對上述3類人員中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報考條件開展在線人工核查。3.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四)繳費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未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粵發改規〔2019〕3號規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科目均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科目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如需開具電子票據的考生,可在完成繳費后直接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查詢打印電子票據,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文件-辦事指南欄目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及開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五)準考證打印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后,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信息,如發現有誤,要在準考證打印截止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在線申辦更正。四、考試有關事項(一)“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三)“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考生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五)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題本、題卡,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五、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一)考試成績查詢及管理1.考試成績計劃在2023年8月下旬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2.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1個科目)達到合格標準的人員,頒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自頒發之日起,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二)合格標準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考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七、監督監管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職業水平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的,職業水平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無效。(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職業水平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八、證書發放和查詢(一)紙質證書合格人員紙質證書或紙質成績合格證明由考生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將由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職業水平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二)電子證書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電子證書或電子成績合格證明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或紙質成績合格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注意事項報考期間,全省各地級以上市人事考試機構開通咨詢服務電話(詳見附件2)。用戶名或密碼查詢等業務事項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23.56.228.71:82/)在線申辦。附件:1. 關于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安排的說明2. 全省人事考試機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1關于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安排的說明一、報名條件1.社會工作專業應屆畢業研究生可直接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2.從事社會工作主要是指在相關領域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其中,“相關領域”主要包括: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扶貧濟困、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青少年事務、職工服務、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衛生健康、政法綜治、應急處置、退役軍人事務、群眾文化等。“專門性社會服務”主要包括:(1)生活幫扶、生計發展、就業援助服務;(2)情緒疏導、精神撫慰服務;(3)矛盾糾紛調節、家庭與社會關系調適服務;(4)針對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維護、政策咨詢、資源鏈接、能力提升及社會支持網絡建設服務;(5)行為矯治、戒毒康復、危機干預服務;(6)推動社區發展,促進社會融入、社會參與的服務;(7)其他旨在滿足服務對象心理和社會服務需求、增強社會功能的服務。二、考試大綱(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原文鏈接: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151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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